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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系统

初始备案申请的条件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总公司已备案,且具备开设分支机构足量的经纪专业人员的条件;
(二)名称采用“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分公司(分店)”的形式;
(三)有固定的服务场所,且现场业务信息公示齐全;
(四)分支机构要有1名(含)以上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或2名(含)以上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应通过相应的登记或注册服务系统取得登记或注册证书);
(五)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初始备案申请的资料

(一)濮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
(二)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属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或租赁合同;属机构股东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四)房地产经纪人员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经劳动主管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五)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六)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初始备案申请的程序

(一)申请机构登录“濮阳市房地产一站式便民服务网站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系统”,点击如果您是房地产经纪机构请选择后面的“分支机构初始备案申请”,阅读初始备案办理流程和说明,点击本页底部的“初始备案申请”,输入密码进行登录;
(二)申请机构在线填写相关信息,表中带“*”的项目为必填项,没有内容的填“无”。
(三)填写完成后提交并打印《濮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打印统一用A4纸,附“申请机构准备的资料”中(二)至(六)项材料 ,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注:申请机构在提交纸质版申请资料前,须上传资料的影印件(原件影印件均要求为彩色jpg文件,通过拍照或扫描方式取得)。

备案结果

通过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上记载, 并通过相关媒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者负责人、 注册资本、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申请机构也可以登录本系统在房管部门审核后, 打印备案告知证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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