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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系统

备案延续申请的条件

有效期届满,房地产经纪机构需要继续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 在濮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系统中,提出延续申请。在备案信息有效期内,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并有一定量运营业绩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经原备案机关同意,不再审查,有效期延续1年。

备案延续申请的资料

(一)濮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延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
(二)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30万及以上)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属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赁合同;属机构股东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四)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及有关质量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加盖机构公章);
(五)房地产经纪人员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经劳动主管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注:以上(二)至(五)项内容,与上个有效期备案提供证件有变化的提供资料,没变化的不再 提供。

备案延续申请的程序

(一)申请机构登录“濮阳市房地产一站式便民服务网站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系统”,点击如果您是房地产经纪机构请选择后面的“机构备案延续申请”,阅读备案延续办理流程和说明,点击本页底部的“备案延续申请”,输入密码进行登录;
(二)申请机构在线填写相关信息,表中带“*”的项目为必填项,没有内容的填“无”。
(三)填写完成后提交并打印《濮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延续申请表》,打印统一用A4纸,并附“申请机构准备的资料”中(二)至(五)项中涉及材料,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注:申请机构在提交纸质版申请资料前,须上传资料的影印件(原件影印件均要求为彩色jpg文件,通过拍照或扫描方式取得)。

备案结果

通过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上记载, 并通过相关媒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注册资本、 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申请机构也可以登录本系统在房管部门审核后,打印备案告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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